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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旅游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4-06-17 18:48:01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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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旅游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旅游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1992年3月27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中央管理的旅游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入境签证费
中央部门一类社组织的国外旅游团(者)来华入境签证通知由国家旅游局核发;地方一类社的签证通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核发。入境签证费实行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1.10人以上入境签证每人每次核收外汇人民币5元;
2.2至9人入境签证每人每次核收外汇人民币10元;
3.1人入境签证每次核收外汇人民币20元。
二、星级标牌工本费(含星级证书费)
1.四、五星级标牌每块1080元;
2.一、二、三星级标牌每块930元。
三、旅游主管部门收取的入境签证费和星级标牌工本费作为预算外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管理,并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旅游企业收取的签证费,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票据。
五、中央管理的旅游系统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以本通知为准,过去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一律废止。
本通知自1992年4月1日起执行。


关于发布交通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通知

交通部


交通部文件

交科教发[2004]528号



关于发布交通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交通行业标准JT/T433-2004《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代替JT/T433-2000《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标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并在《交通标准化》刊物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坚决禁止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坚决禁止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几年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不懈地抓工商形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思想作风的转变,涌现出了一批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先进典型。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素质还参差不齐,
在思想作风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近据反映,有个别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参与甚至包庇、纵容赌博、色情活动,损害了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形象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威信。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是国家公务员,是行政执法人员,同时也是党的干部,应当从严要求和管理,切实做到政治坚定、
业务精通、执法严格、作风优良。因此,必须坚决禁止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现作如下通知:
一、坚决禁止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参与赌博、色情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落实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开展行业作风整顿的部署,根据本通知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主义道德和党纪、政纪、法纪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的
思想道德素质和法纪观念,增强自觉抵御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侵蚀的能力。同时,对赌博、色情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一经发现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涉足赌博、色情场所,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从快从严处理:工商行政管理所所长以上干部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的,一
律开除公职;一般干部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的,一律清除出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是党员的,还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肃查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包庇、纵容甚至支持赌博、色情活动的行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管理、监察对象的经常性管理教育和监督检查,督促管理、监察对象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发现渎职
、失职,甚至包庇、纵容、支持赌博、色情活动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及其领导者的责任。
三、密切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查禁赌博、色情活动的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查禁赌博、色情活动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要加强对“发廊”、“酒吧”、
“歌舞厅”、“桑拿浴室”、“电子游艺厅”等场所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有赌博、色情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参与赌博、色情活动的人员和违法经营者,要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不能以罚代处,以罚代纪,以罚代刑。
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和查处有关案件的情况,请及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