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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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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2004年3月19日
高检发纪字[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更好地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进一步落实{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自身反腐败和纪检监察工作,现就健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市的基层检察院和编制在60人以上的基层检察院,应商当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在30人以上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基层检察院,应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30人以下的应明确兼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
二、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监察部门的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参加检察委员会,不是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可以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
三、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正职领导人的任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同意。
四、地市级人民检察院要按照“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保证工作需要。
女孩“当街裸乞”羞辱了谁?

毛立新

7月18日晚21时,一名10岁左右的女孩裸体跪在贵阳市中华中路北面乞讨。当时在夜幕下该路段乞讨的儿童为数不少,可却无人干预。记者认为,对于一个女孩,一丝不挂暴露在大街上,实在有损文明。(四川在线7月20日)

读罢这则报道,笔者的第一反应却并非是谴责女孩有损文明,而是迅速产生了一个判断:女孩当街裸乞,幕后必有黑手!所谓“羞耻之心人皆有之”,10岁左右的女孩只要精神正常,就会有起码的羞耻感和自尊心。从记者拍摄的照片看,女孩低垂着头,蜷曲着身体趴在地上,显露出明显的羞怯和恐惧。也就是说,女孩如此自伤尊严,绝非自觉自愿,背后必有人教唆、胁迫。

那么谁是幕后黑手呢?笔者联想起近年来关于流浪少儿受人操纵、为人行乞牟利的种种报道。据此分析,女孩背后的“黑手”不外乎两种人:一是违法犯罪团伙,它们往往利用拐骗、收买甚至“租借”来的儿童行乞牟利;二是一些利欲熏心的家长,也有可能利用自己的孩子赚昧心钱。但不管是谁,如此摧残、压榨少年儿童,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自从废除强制性收容遣送,实行自愿性社会救助后,少儿流浪行乞问题日渐突出。对此,多数地方是消极不管,其实这与有关法律规定是相悖的。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有入学接受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义务,当地人民政府有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不入学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其入学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9条也规定:对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负责交送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暂时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容抚养。据此,有关职能部门完全可以依法干预、制止,以保障流浪乞儿的合法权益,消极不为显然有失职责。

再往深里想,不排除行乞女孩的背后,果真就有“黑恶势力”作崇。如果是这样,女孩所面临的危险与侵害,可能远远不止于“当街裸乞”。近年来,各地警方接连查破职业犯罪团伙控制、驱使少儿乞讨牟利的案件,犯罪分子甚至故意将健康少儿致伤、致残,把他们当作乞讨的“道具”,肆意加以摧残、压榨,手段之凶残令人发指。此种行径,当然已不仅仅是有损城市形象、扰乱社会秩序的问题,而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因而,当地警方也有介入调查的必要。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关爱他们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面对“当街裸乞”的女孩,我们不能满足于用施舍的方式来表达怜悯之心,有关职能部门更不能再不闻不问、漠然视之。否则,蒙羞的绝不仅仅是孩子,而是整个社会,是我们每一个人。

(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研究生)


关于印发《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交通部


交通部文件

交科教发[2001]191号


关于印发《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动西部交通科技工作,规范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现将《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一年四月十九日







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西部交通建设中的作用,交通部设立专项资金作为西部交通建设科技经费,用于安排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提高西部地区交通建设的整体水平、运输效率和队伍素质,实现西部地区交通的跨越式发展。

第二条 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计划是部科技年度执行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公路、水运交通科技发展“十五”计划》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西部地区交通建设的特点和需求,重点开展有关西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及管理、运输管理与装备、环境治理与对策、技术政策、技术标准与规范、仪器设备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和人才培养的项目。

第三条 为加强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使其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



第四条 领导机构为交通部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副部长和科教司、公路司、水运司、财务司和规划司等有关司局的领导组成。

第五条 办事机构为交通部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由部科教司、公路司、水运司、财务司和规划司的有关人员组成,设在交通部科技教育司。西部各有关省(市、区)交通厅(局)应明确相应的管理部门,负责本省区内项目的辅助管理工作。

第六条 办公室下设交通部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

第七条 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审议并批准西部交通科技发展计划;

2.研究决定西部交通科技项目的重大事项;

3.制定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有关管理办法;

4.审定年度项目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计划;

5.审批办公室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八条 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制定西部交通科技发展计划;

2.负责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计划;

3.负责监督指导管理中心的工作;

4.负责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归口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管理办法另行制订),签订

项目合同;

6.负责项目的验收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管理中心履行以下职责:

1、受理有关单位提出的立项申请,进行有关形式审查;

2、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专题调研和论证,提出咨询意见;

3、负责向办公室提出年度项目建议;

4、负责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向办公室提交项目管理工作报告;

5、负责项目的有关信息发布和简报编印工作;

6、完成办公室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各有关省(市、区)交通厅(局)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提出本省年度科技项目申请;

2.作为本省执行项目合同的保证方,协调项目承担单位之间的工作,

监督项目执行情况;

3.负责落实项目依托工程和推广研究成果。

第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1、 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2、 提交项目进度和经费使用工作报告;

3、 提交鉴定验收所需技术文件和经费使用报告,做好鉴定验收的准备

工作;

4、 负责项目应用所需人才的培训及成果推广应用。



三、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十二条 项目申报。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按照有关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地方单位报送各省(市、区)交通厅(局)初审并汇总后,统一由各省(市、区)交通厅(局)于每年4月30日前报送管理中心,部属单位和其他单位可按上述时间要求直接报送管理中心。

第十三条 项目初审。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对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议,提出年度项目建议,于每年5月31日前报送办公室;

第十四条 项目审批。每年7月31日前,办公室提出下年度项目执行计划,报请领导小组审批,并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五条 项目立项。经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项目,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见附件二)进行评审或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评标后,办公室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技项目合同。



四、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 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从车购税中安排的专项资金。经费管理办法另行颁布。

第十七条 项目采用合同方式管理。由办公室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技项目合同(格式见附件三)。

第十八条 各承担单位按时间报工作进度,跨年度执行的项目由办公室结转,列入下一年度执行计划中;

第十九条 项目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撤消或中止执行:

1、经实践证明所选技术路线不合理或无实用价值的;

2、国内已有相同或更高水平同类科技成果的;

3、对执行不力,长期拖延或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使计划无法执行的;

4、因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运输生产任务发生变化而导致项目不落实或不宜继续执行的;

撤销或中止执行的项目,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审批后,办公室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第二十条 承担单位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如确需对合同中所列内容及计划进度进行调整时,经项目保证方同意后,报办公室审批。

第二十一条 领导小组将对在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执行,甚至造成损失的,视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五、成果管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合同内容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将工作总结、研究报告、技术总结及有关资料上报管理中心。由办公室或委托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具体内容见附件四)。项目的成果鉴定按照交通部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实施办法(交科教发(1998)773号)进行。

第二十三条 项目的承担单位应注意知识产权的保护,实验记录、数据、图片、录像、报告等资料,按照技术档案管理办法整理归档,不得散失。

第二十四条 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所取得的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交通部所有,项目承担单位享有成果持有权。项目承担单位应积极推广该项成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二十五条 科技成果可由承担单位申请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或发明奖;可按《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管理部门申请专利。



六、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交通部批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封面)





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

立项申请书

(字体宋体1号黑,居中,段落间距2倍,上边距6CM)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字体宋体4号黑,左边距6CM,段落间距2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

XXXX年XX月

(字体宋体3号黑,居中,下边距3CM,段落间距2倍)



填写格式及说明:

一、格式:

纸张规格:A4,页边距:2.5CM,字体:宋体,4号字

二、填写款项要求

申报单位要按照“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与要求,编写立项申请书。申请书的主要款项如下:

1.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研究目的);

2.项目前期科研及工作基础(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与评价,应附主要参考文献及出处);

3.项目实施内容、地点、期限;

4.项目承担单位及参加单位概况(包括单位概况,各自承担的主要工作);

5.项目依托工程情况及其他必要支撑条件(包括依托工程的概况,投资来源,工程进度与项目科研进度的配合);

6.项目经费估算及资金筹措情况(包括项目总经费和年度经费预算,经费构成及构成比例,经费使用范围);

7.项目预期目标及经济、社会效益;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9.申报单位签章(包括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





附件二:(封面)



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字体宋体1号黑,居中,段落间距2倍,上边距6CM)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字体宋体4号黑,左边距6CM,段落间距2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

XXXX年XX月

(字体宋体3号黑,居中,下边距3CM,段落间距2倍)



填写格式及说明:

一、格式:

纸张规格:A4,页边距:2.5CM,字体:宋体,4号字

二、填写款项要求:

申报单位要按照“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与要求,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款项如下:

1.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研究目的,市场需求前景或推广应用领域,达到的技术水平及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2.项目前期科研及工作基础(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与评价,应附主要参考文献及出处);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实施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进度安排及完成期限,拟采取的技术路线,与后续技术改造或基本建设计划的衔接,有关技术经济指标);

4.项目承担单位及参加单位概况(包括单位概况,各自承担的主要工作,技术力量及人员构成,项目主要负责人情况);

5.项目依托工程情况及其他必要支撑条件(包括依托工程的概况,投资来源,工程进度与项目科研进度的配合,组织管理形式);

6.项目经费估算及资金筹措情况(包括项目总经费和年度经费预算,经费构成及构成比例(包括部拨经费、配套经费和自筹经费),经费使用范围及使用明细);

7.项目预期目标及经济、社会效益(包括提供主要分析指标及演算公式,形成的生产能力,市场占有率,利税、创汇或有关节约工程造价,缩短工期指标等);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9.申报单位签章(包括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附件三:

项目合同编号:(字体宋体4号.上边距2CM,左边距2CM)









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

合 同 书

(字体宋体1号黑,居中,段落间距2倍)







项目名称: XXXXXXXXXXXX

承担单位: XXXXXXXXXXXX

项目负责人:XXXXX

起止年限: XXXX年XX至XXXX年XX月

(字体宋体4号,左边距6CM,段落间距2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

XXXX年XX月

(字体宋体3号黑,居中,下边距3CM,段落间距2倍)



填写说明

1.此文本要求采用计算机打印或铅打印,字迹清晰,字间距采用标准距离,行间距为1.5倍;

2.项目合同编号由合同甲方填写;

3.合同甲方为交通部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合同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

5.合同保证方为项目实施所在地的省(市、区)交通厅(局);

6.第二项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具体的技术经济参数。





一、项目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

(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

1、目标

2、主要研究内容

3、依托工程





二、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年度计划内容及考核目标:



专题的年度计划内容及考核目标(每栏限125字)

X
X

X

X年
1、XXXX;

2、XXXX;

3、XXXX;

4、。









X
X

X

X年
1、XXXX;

2、XXXX;

3、XXXX;

4、。



































四、项目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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